本网讯(通讯员 王天征)截至10月22日,老河口市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稻谷1500吨。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集团公司关于在湖北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244号、中储粮办[2018]304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0月16日起我省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为了做好我市稻谷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老河口市国有粮食企业合理布设收购点,方便农民售粮;及时将《预案》张贴上墙,宣传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不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损害农民利益;不拒收、不限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开展“一站式”机械化服务,降低农民售粮劳动强度;对种粮大户做好预约收购,上门服务工作,减少粮农售粮负担;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延长营业时间,做到早开门、晚关门,方便农民售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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