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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侵占国家土地影响居民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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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IP属地:湖北省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8-11-1 09:19:14 |阅读模式
位于石花镇新建二街1号房主今年三月一旧翻新中扩大地基占用周边公路两米导致居民车辆出入狭小。
1·房屋右侧占地六十公分
2·房屋后侧占地两米
3·二楼阳台出后侧公路一米七
4·现后侧路边挖化粪池占地一米多
5·公路现只有两米宽了
  以上问题早已反应给石花镇镇府·东门社区·石花城建所
  各部门都到场多次但问题未能处理,双方在社区协调下签订协议也未执行,现房屋已在装修,给我们的回复一直是在协调,后面的居民怎么办?快一年了我们只能求助于县领导。
  希望县领导百忙中抽点时间安排能处理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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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谷城县石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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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8-12-26 09: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网友反映的上述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经现场勘察,石花镇新建一街1号,改建后占地面积201平方米,5层,南、北边长11.3米(右侧)。东边长16.5米(后侧),二楼以上出阳台,凌空占道1.3米。西边长19.2米。
2、焦点问题集中在凌空占道及西边与核发土地使用多出的3.2米上,与此直接相关的是新建二街1号房屋后面的三户人家。形成的原因是,新建新二街1号,在93年核发土地使用证后,97年向当时的石溪村申请在其屋后空地建一个厨房,在建厨房的之时,现在三户人家的宅基地还是菜地,所以新建二街1号认为,虽然该土地未在土地使用核发面积之内,但是自己已经用了二十多年,理应属自己宅基地之内。
3、新建二街1号房屋后面的三户人家,经1号房屋到自己家门口,需要经过三道拐,而三户人家南侧,在天天福和新合作超市之间,规划有5.4米通道,直通其家门口,不影响消防安全和正常出行,镇政府考虑到这些因素,以及强制拆除难度、强制拆除成本,所以一直未对新建二街1号进入强制拆除程序,以化解双方矛盾为主,做了大量的工作。
4、反映的挖化粪池问题,石花镇综合执法局及社区于2018年10月29日现场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若不执行,将采取强制措施。
综上,除房屋右侧占地六十公分,在新建二街1号,土地核发使用面积之内以外,网友反映的其它问题基本属实,但因为双方矛盾日久,不排除网友恶意反映问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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