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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8-11-7 0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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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做如下回复:
您反映的问题属实,何阳店村7组组长居住范围未在2018年保洁员保洁范围内,未配置垃圾桶。
何阳店村2017年由上级部门配置垃圾桶20个,铁质垃圾箱4个,中转箱1个,保洁员1名,主要分配在村级主干道路沿线,2018年村两委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增设垃圾桶30个,现已增设到村级主干道路,保洁员每周对垃圾桶巡回清运,镇级环卫清运车定期到村进行集中清运,目前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及保洁员工资主要来源于上级补助及村级自筹,未向村民收取任何费用,2018年保洁协议范围具体为宜华一级路至九根松,村委会至黄家冲,黄冲林果场至五峰山。
您的建议很好,何阳店村将召开村民党员代表会讨论自费增设垃圾箱事宜,同时2019村两委将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设备及资金,扩大保洁范围,增加保洁员。望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乡村环境保护工作,共同爱护美好家园。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关注乡村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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