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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8-11-8 16: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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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所提问题现答复如下:一、均川到高庙路段是通村公路,其责任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依照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办法》规定,农村公路的损毁政府和村委会是有权要求损害单位依法赔偿修复的。二、我局已将该情况反馈给了均川镇政府。均川政府表示正在多方筹集资金准备从厉均公路到药山加铺沥青路面,待资金到位后就向交通运输局申请提档升级计划,力争让人民群众早日走上幸福路。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县的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并多提宝贵意见!
随县交通局
2018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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