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列兵

- 积分
- 20
IP属地:湖北省随州市
|
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5-17 09: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职的公办教师能否进行“有偿家教”?这个话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主要是它的负面影响也很明显,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教育部已经明确表态,坚决反对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任务。这决定教师应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全心全意地教育好每一个孩子,其中就包括对孩子“开小灶”,进行提优和补差。
危害更为严重的情况是:有的教师为了赚钱,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到自己家进行家教,甚至办班,可以想到,这样的家教目的是金钱,当然不会有好的效果,难免有“不务正业”之嫌,损害教师的职业形象,亵渎教育事业的神圣。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我们教的学生找家教,说明我们的责任未尽到,我们本来就应该免费辅导。本来就应该把所掌握的知识无保留地教给学生,本来就应该辅导学生学习,怎么还能该讲的时候不讲,留到课下讲然后收钱呢?如果教师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家教上,学校的正常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就会受到影响,那么学校正常的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教师搞自留地势必会影响学校教学。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老师既要搞好课堂教学,又要搞好自己家教的学生,想两全齐美是基本不可能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