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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随州市 2019-8-2 17: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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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予以调查,
经调查核实:
(一)基本情况。经调查,花溪小区于2009年6月6日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2009年10月20日业主委员会与随州市心连心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二)问题调查情况。
1、关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小区环境卫生确实维护不到位,绿化带杂草丛生,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没有及时清理,执法人员已要求物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前,物业公司已完成绿化带打草和杂物清理工作。
2、关于小区车库开餐馆扰民问题。7月23日,曾都区西城办事处联合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对利用车库经营餐饮的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该餐馆位于花溪小区5#楼5105、5106、5107、5108、5109号车库,负责人贺智贞,2014年1月3日开始在此经营。前期,因其无证经营,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再次向餐饮主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一周内整改完成。西城办事处将督促餐馆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市住建局将督促随州市心连心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小区环境。另,业主如对随州市心连心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质量不满意,可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是否终止物业服务合同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实行自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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