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竹山县房管局,竹山县绿松石城小区停车位在建设时是否纳入小区配套设施内?停车位是否计入每户户主的公摊面积?如果上述都是,那么绿松石城地产中心是否有权售卖车位?现在绿松石城地产中心将小区地下车位收回只卖不租,导致小区住户不买车位就没地方停车,车位空在那里都不出租,严重浪费了国家现有土地资源,原本地面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却租给了好宜家,地产中心这算盘打的真精!据了解,地产中心车位售卖只签合同,没有任何产权登记,如果这样,从法律层面这就是无效的合同,我买了车位也不一定是属于我们,房子已经买到这里了,当初买房是说有配套停车,现在房子买了,车又没地方停,车位也不租,强迫住户买车位,而且一个车位七八万,没产权保障的东西谁敢买?希望相关部门能出面协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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