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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8-12-15 1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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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州镇中心学校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一帖的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蕲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我镇开展的课后托管工作答复如下:
蕲州镇招收的学生中约三分之一为留守儿童,年轻的父母大多在外打工,孩子由爷爷奶奶监护,不少爷爷奶奶文化程度不高,无法有效地监管学生做家庭作业,还有一部分家长因工作繁忙,无法按时接送孩子放学。为更好地服务家长,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善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2016】13号)和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关于开展城区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试点的通知》(蕲教办【2017】24号)文件的精神,我镇于2017年秋季开始启动了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
我镇各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先召开了学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政策,并征求了家长的意见,在18年秋季开学后,全镇各校再次下发了《关于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致家长一封信》,将政策向家长宣传到位,并征求家长的意见,各位家长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在校托管。学校还与选择托管的学生家长签订了《学生在校课后托管协议书》,充分体现了自愿的原则。
在托管时间内,学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只准教师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严禁教师上新课,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低年级主要是由语数老师负责,中高年级由语数英三个学科老师负责。学校还另外安排一部分教师维持放学秩序,负责安全。
托管服务工作,各校都采用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全程监管的办法,费用的收支都由家长委员会具体操作。家长委员会每月向全体参与托管服务的家长公布费用的收支情况,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今年春季,全镇各校再次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征求家长对托管的意见,根据绝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各学校继续开展托管服务工作,同时结合家长的意见,学校将原有的托管服务时间由50分钟提高到一个小时,大部分学校每天下午放学时间4:50极个别学校4;30(蕲州四小由于校车错峰运送学生及沙径远路学生家长要求,时间调整为4;30),以便更好地辅导学生完成作业,提高学业成绩。,每次收费之前都与家长委员会进行沟通,托管费用据天数核实后再收取,从未多收和一次性收取。
蕲春县蕲州中心学校
2018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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