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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浙江省杭州市 2018-12-25 1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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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竹溪县水坪镇四小六年级每个学生交四百元钱去参加为期一周的军训”一事,可能是学校在宣传方面不准确,它应该是“竹溪县中小学生参加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及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生活技能、集体观念、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至九年级学生和高中(含中职)一至三年级学生都应参加校外综合实践活动。为保证对校外综合实践活动顺利进行,竹溪县教育局专门制定了《竹溪县中小学生参加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校一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二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三要加强教育,广泛宣传。学校提前两周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学生充分认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增强积极参入、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同时还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了多数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四要规范收费,从严管理,本次活动由服务部门按(十价费涵[2018]9号)要求精准核算,由服务单位报物价部门备案,所有费用由服务单位收取,学校不参与收费,学校不强制学生参加。“实施方案”还详细规定了校外实践活动的课程内容,活动天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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