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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8-12-29 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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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感谢你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接到投诉后,枣阳市环境环保局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枣阳市浕水壹号工地由襄阳市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湖北枣宏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位于敏感区内,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存在一定影响。根据该公司在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局向该项目承建公司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书》,责令开发公司及承建公司严格落实环保制度,立即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禁止午间(12:00--14:30)、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向环保局及城管局书面报告,经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后,方可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施工噪声、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施工中队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今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城管局、建设局,加强对市区各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各工段在正常施工中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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