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钟祥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启动仪式上了解到,从2019年1月15日起,在钟祥城区禁鞭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将受到处罚。 此次钟祥城区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包含传统火药类烟花爆竹和电子鞭炮、礼炮(声音和闪光度与传统烟花爆竹极为相似的电子产品)。钟祥城区禁鞭区域为显陵路以西(含显陵路以东100米红线内,北至明显陵、南至皂当路,镜月湖以北);汉江堤以东;347国道以北(东至高速连接线,镜月湖西岸,西至汉江堤);董家巷社区中心路以南(向西延伸到汉江堤,东至龙山大道到明显陵)。 从今年1月15日起,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严格依照“七个一律”进行严肃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传唤到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依法行政拘留;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实行文明单位、综治考评一票否决;党员、干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伤害的,一律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单位和个人,市民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记者李天学 通讯员陈龙 王星星) 来源: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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