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湖北省鄂州市市委书记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鄂州市市委书记市长:你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鄂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医疗救助文件:鄂州政办发〔2018〕29号《鄂州市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有关政策的实施细则》,《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鄂州政规〔2017〕3号),《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鄂州办发〔2014〕15号)……等等。
作为患者家属,看到这些利民惠民的好政策,由衷地感谢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关怀。
然而结果令人失望。我于2018年9月初带上医疗费用单和相关材料,到乡镇办事大厅找经办人员办理,直到今天(2019年2月16日),都没有一个结果。
政策就摆在那,民政办负责人就是不给办理,居然还说没政策,这不明显愚弄人嘛!不过,说实话,我们也真的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期间,也曾向信访部门和法制办递过材料。对于信访办依据民政办的信访回复,本人表示不服,于2019年1月24号向梁子湖区信访局递交复查申请,被告知不能受理,应该由梁子湖区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1月28号,我又到区法制办递交了相关材料,也被告知不能受理,应该由区信访局受理复查申请。
作为一个身患重病家属,心早已很累了;再加上这几个月来,自己像个皮球似的被这些人和单位踢来踢去,心更加寒透了。
原指望能够分享到国家的好政策,结果不仅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实惠,反而花费了大把的路费钱,更平添了一肚子的怨气。
罢了,罢了!怕了,真怕了!不找了,真不找了!不要了,真不要了!。再也不怕他们报复取消我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所谓了,反正什么也得不到。
鄂州市市委书记市长们,拜托你们了,再也不要出台什么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了,因为那是空中楼阁,我们平头百姓什么也得不到。怕了,真的搞怕了!
我纳闷,下面办事的人为什么不按国家的政策来,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难道共产党的天下就没有一个评理的地方么? 致礼! 写信人:鄂州群众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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