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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9-3-7 16: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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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获悉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处,并责成县工商局成立专班调查此事,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客户陈某于2017年4月29日在浠水县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汽贸)订购一辆华晨宝马218旅行车,由其丈夫周某代为签订购车合同,2017年5月14日通达汽贸向陈某交付所购车辆及随车手续。2018年4月17日至20日,通达汽贸与武汉车之健合作举办九周年店庆活动,凡有车客户购买深度养护套餐均免费赠送常规机油保养两次。4月18日,陈某经电话通知,来通达汽贸出资1868元购买了深度养护套餐。2018年6月份,陈某到通达汽贸,告知宝马4S店赠送了6次常规机油保养,其购买的深度养护套餐赠送的机油等产品暂时用不上,要求退回深度养护套餐赠送的产品及赠品,因店庆活动结束两个多月,厂家款项均已结算完毕,无法办理退货退款,通达汽贸答复产品保质期较长,车辆以后也需要使用,或转让其他人使用,客户陈某及其丈夫周某均不接受。
2019年2月12日,周某将此事投诉至黄冈市12315指挥中心,我县工商局南城工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先后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周某情绪十分激动,因双方分歧很大,致使没有达成和解。根据相关规定,经两次调解无法达成和解的,可以终止调解。据此,2019年2月15日南城工商所工作人员也停止上述调解工作,告知了周某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处理,并在12315系统平台进行了回复。
周某鉴于通过12315投诉没有解决此事,于是又通过荆楚网以“浠水南城通达汽贸隐瞒事实多收费用”为由,进行问政贴文、留言,希望解决此事。
2019年3月3日,陈某及其丈夫周某通过中间人再次到通达汽贸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双方已达成最终协议,通达汽贸承诺2019年4月20日之前帮忙转让其购买的套餐产品及赠品。
2019年3月6日下午,我县工商局南城工商所工作人员再次通过电话联系周某,对双方协商结果进行了确认,当事人(周某)同意通达汽贸的处理意见,不再就此事进行投诉。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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