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客运市场运价是属于政府定价目录范围,2018年之前由省人民政府定价,2018年授权由市(县)定价,为什么会一直比政府最高限价高几倍?是客运公司违法手段高明还是相关部门业务能力不足? 长阳市磨市镇至宜都市汽车客运中心总里程三十多公里,收费每人14元,比周边地级市农村客运类似里程票价高出50%以上,(累计违规收取金额已达逾千万元)且未张贴价格目录、投诉电话等。 相关依据1: 根据鄂价法规〔2018〕46号文规定农村道路客运价格授权由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之前的是由省人民政府定价。 相关依据2: 中华人民**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投诉部门: 相关的农村道路客运公司、宜都市物价局 投诉内容:物价局没有公开农村客运市场定价目录;没有监督农村道路客运规定在客运车辆张贴价格目录、政府投诉电话等。 宜都市物价局职权范围内应该做的事为什么长期没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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