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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3-22 05: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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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水市公园路及护城河整冶工程”之名都花园路段修路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工作辛苦啦!打扰您我们万分歉疚!但是实在迫不得已。我们是广水市应山办名都花园小区最后一排的一楼居民。得知近期广水应山办“一河两岸工程”要从我们小区后面修路一条到印台山至新汽车站的新公路。新修公路方便大家我们是又期待,又寝食难安。 市政发展,修路是利国利民,便利大家的好事我们都很支持!但是因为我们是一楼,我们房子的主要窗户及阳台都是正对着这条路,从小区后面之前修的那段路可看出从路边到我们的窗台(从人行道1.2米+小绿化带0.5米+院墙内的距离1米)宽的地方有三米,窄的地方不到三米,其中在建工程修路的土堆高两米多就直接堆在我们窗前,距离我们的窗仅一米。小区虽有围墙,实际上是空围墙,且我们的房子到围墙只有六十公分或一米,。那么修这条路对我们的生活将直接造成很严重影响。一、是路面灰大;二、噪音;三、是路面铺的沥青经过阳光高温照射必然产生有害物质对我们的身体造成很严重的伤害,四、是汽车尾气。这些原因将影响我们的居住环境,严重威胁我们的身心健康,让我们日夜寝食难安。 根据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道路同房屋间距的规定(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据悉此条是通往市中心至新汽车站的四车双行车道,人流及车流应不会少于市中心任何一条路,我们观察到其他路段的马路同房屋间距都较宽而且一楼都不是做居住用途,我们住宅区却留的这么窄,我们该怎么办?这修路在建离住房太近,因为是先有房,后有道路建设事项,路边留的人行道距离太窄以至对我们房屋所有权人导致严重胁迫,关系到我们近二十多户居民,一百多口人的居住安全及身心健康问题。开发商当初说好后面将是绿化带,现在开发商也跑了,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通车以后我们将有家难回。我们家中有的有老人,有幼儿,这是我们唯一的住房,我们可以忍受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长此以往肯定是不行的。事情发生以来,我们信访,电话投诉了广水市住建局,甚至多方查找总是找不到负责人,甚至我们等待多天只说收到了等六十天答复,我们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政府说受理行政复议的部门已撤销,让我们找司法局,司法局说不归他们管,那么究竟谁管?我们找了道路设计的公司他们说他们是按方案来设计,让我们找住建局,住建局说是按设计来施工?此道的设计合理?合法吗?我们请教了律师,谁也说不清,国家,或者是我们湖北省也未有这样的实施细则或条例,难道以后要吃着灰尘,吸着汽车尾气的过日子。我能不管自己,老小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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