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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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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长年在外地,今年清明节前回家祭祖。听说了一件事情,而且还见到了前期的一些操作。
我老家在胡场镇桑林垸村。
在我们村小组的房屋后面,有一条小河流,今年清明节时,就已经在河流后面整理土地了。这片正在整理的土地,离我们家房子的后门大概就一百米,肯定是到不了200米的。
听父亲说,这是村委会决定的公墓位置。
大家知道,整个仙桃市就是一个平原,不存在什么山区。现在在村民的房子后面搞这么一个阴宅,村委会的人倒底是怎么在想?
查询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似乎有一个500米的说法。也就是说,这种集中性质的阴宅,要远离居民区。现在一百米的距离,就叫做远离居民区?
现在的村委会成员,就没有我们这个村民小组的人存在。因此,不知道村委会人员决定此事时,是否有人提出过疑问。
因此,希望主管此事的民政部门,确认一下,此事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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