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东宝区住建局,电话:07242331551。 -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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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9-5-21 11: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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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网民朋友:
您发的关于《解决丁香园业主之难,是否真的难于上青天》的网贴。我局就部门职能物业管理方面回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车位费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部分业主投诉小区停车收费程序不规范,即小区收取地面共用场地道路车位费,没有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委会随即要求物业公司停止收取车位费。2019年4月,业委会发布通告,对已经收取了2018年车位费的采取抵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退还。我局知悉后,要求业委会、物业公司必须退还车位费,未征得业主同意不能抵交物业费。目前正在组织清退。
2019年以来,小区停车混乱问题愈演愈烈。业委会组织召开了楼栋长会议,探讨加强停车管理措施和是否收取车位费的问题,会议商定在征求业主意见后再作决定。目前,我局没有收到业委会关于丁香园收取车位费相关备案资料,小区暂不能对业主收取车位费。
该网友反映的酒店员工和客人及物业公司员工停车未交费问题。酒店为产权式酒店,该酒店业主也是小区业主,与其他业主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酒店入住客人凭停车票证停车,由物业公司与酒店按月结算收取并入账,收益用于小区公共部分维修。
二、关于电费问题
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由于历史原因,小区为转供电(非直抄)用户,此现状的形成和物业公司无关。物业公司自始至终支持小区电改,但电改需每户业主向供电公司交纳约每平方85元的电改费用,大部分业主不赞成、不交费,致使电改无法推进。2018年8月,物业公司已经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基础电价(约0.58元/度)上加收7%的线变损(0.04元/度)费用,按照0.62元/度的标准向业主实际收取,没有另外向业主收取公共用电费用。如有随意加价行为,我局将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进行查处。
三、关于公共部位经营收益问题
物业公司受业委会委托,利用公共部位如电梯、场地等进行经营,收益用于小区维修改造开支(如车辆道闸系统、房屋漏水、一期程控门系统、电梯等)。公共部位收支情况每半年接受业主委员会监督,并在小区公示栏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
四、关于小区内摆摊商户产品无质量保证问题
我局已经责令业委会、物业公司对提供场地给经营户使用必须严格把关,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今后,如有类似事件我局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五、关于维修基金问题
投诉人指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归集、监管。一般情况下办理产权证时交纳维修资金,该账户资金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有明细供查。因小区产权证未能全部办理,房屋维修资金未归集到位。近年来,公共维修由物业公司筹集资金和动用公共部位收益进行维修,未动用小区维修资金。
六、关于公共厕所被占用问题
小区内S5号商铺旁原附建有公共厕所一间。2018年8月,物业公司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商铺业主(楚山集团)占用公共厕所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口头制止。鉴于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无权做出强制行为,后向东宝区城管局进行了书面报告。
为缓和业主、物业矛盾,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2019年3月,小区业委会组织选出了52名楼栋长,成立了议事机构,负责与业主进行沟通,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监管,督促业委会、物业公司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共建美好家园。
荆门市东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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