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5年2月结婚,后来女方不停在家里吵闹,这个对她不好那个对她不好,我家亲戚都不是人,骂我父母个亲戚,跟邻居吵闹把人家推拉门砸了,此时女方家属说其女有精神病,在我家第一次住院我家出了所有费用,回来后在女方家居住,住了3个月女方父母让其外出打工,6个月后再次住院,我家再次出所有费用,这之后两家基本没来往。 现女方以长期患病、无经济来源、男方不管不顾为由向法院提出讨要生活费及其药物费,我现在需要应诉。 有几点是本案的关键:1女方患病在婚前 2 病发后我家积极给予治疗,基于第一个关键点有足够的证据, 我目前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到女方的门诊及住院记录,哪家医院已知道 我的诉求点是离婚,我能否以女方违背婚姻法为由要求婚姻无效或者离婚。 寻找有打离婚官司的专业律师。 对于和精神病人离婚这事请各位不要过多的讨论,不要道德绑架,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感同身受,除非你与他人有过一样的遭遇,一样的境遇,否则更无批判的权利,请多多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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