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宣传方面的问题,市场监督部门已介入。我们已要求企业建立与业主沟通的平台,合理处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开发诚信经营,积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依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章第十六条第(三)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约定,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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