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9-7-9 09: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合同问题。经核实,十堰市京中实验学校按国家法定程序,与老师规范签订了合同,且为一式两份。为教师职称评定,该校积极争取给教职工统一办理人事档案,办理时需暂用教师合同,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立即返还,不存在不给教师合同。
关于社保问题。经核实,该校已经为教职工缴纳了社保,离职老师魏巍在该校任教期间自己缴纳了社保,学校无法重复缴纳,非学校不给办理。学校已和魏巍老师面谈协商,魏巍老师提供在十堰市京中实验学校合同期内缴纳社保的费用单据,学校根据合同和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