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襄阳市科技馆新馆项目中标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的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通报
来自:襄阳市住建局 时间:2019-06-21
各县(市、区)住建局、全市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2019年1月21日,原市城建委(现住建局)收到襄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报请处理市科技馆新馆项目审计反馈问题的函”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案件调查专班,按照程序进行调查,通过查阅资料、函询、外调、询问相关单位、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并经法律顾问审核案卷等形式,对襄阳市科技馆新馆项目的施工中标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真实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调查核实,襄阳市科技馆新馆项目中标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对 “特发信息港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的面积、造价、时间及项目经理进行了更改;把技术负责人彭建峰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日期、编号进行PS更改;伪造“鄂重新厂一期A、B区钢构厂房”被评为武汉市2009年度建筑工程黄鹤奖银奖的行为,明显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的规定。2018年7月4日审计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已超过二年(2015年6月7日取得中标通知书)时间,属于“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范围,因此不再给予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市住建局经研究决定将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的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予以通报。
特此通报。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链接: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 ... 90621_1694593.shtml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