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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 2019-7-4 08: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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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du无名:
您好!感谢您对林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松柏镇常青路常青家园违法搭建,暴力装修,破坏外墙,占用公共面积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在接到投诉后,安排人员对其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常青家园小区存在装修破坏外墙和占用公共面积搭建钢架棚的行为,其中装修破坏外墙1户,占用公共面积搭建钢架棚3户。经过与常青家园小区物业联系沟通,物业已与装修破坏外墙的居民进行细心交流,该户已经把破坏的墙体恢复。
对于占用公共面积,搭建钢架棚的居民,我们已入户与居民详细沟通交流,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占用公共面积搭建钢架棚的居民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钢架棚。有两户居民已经在自行拆除占用公共面积的钢架棚,消除对周边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让违建者不敢违,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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