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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2019-7-12 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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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景澜湾小区投诉情况的调查回复
我局在接到转发的《关于网友反映“丽景澜湾小区拖延发放不动产证”等情况》的批件后,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质安站对该工程的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
郧西县丽景澜湾小区二期4-6#、9-11#楼工程于2016年5月21日开工建设,2018年3月15日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2326.51㎡,砌体结构,六层。
二、五方责任主体情况
建设单位:郧西县辉煌房地产发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志东
勘察单位:十堰市九城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成勇
设计单位:湖北华宇高科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德祥
施工单位:湖北青达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仕山
监理单位:联兴建设湖北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太兵
三、投诉的调查情况
关于网友反映“丽景澜湾小区拖延发放不动产证”等情况的文件中网友“398183454”所提到的该小区一直未完成工程验收,什么时间可以完成工程验收这一问题,该工程在完工后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质安站于2017年9月29日对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下达了竣工验收、备案催办通知后,该工程已于2018年3月15日组织了竣工验收工作,并形成了竣工验收报告,五方责任主体一致认为该工程为合格工程,同意验收。但该工程竣工验收后至今未进行竣工备案。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到备案机构进行备案。针对未竣工备案的情况我局进行了立案调查。据调查情况该工程目前环保、消防、白蚁验收等准用文件都已通过,规划核实证明正在办理中,同时正在档案馆移交工程资料,待取得规划核实证明及档案合格证之后,我局将督办迅速办理竣工备案。
郧西县住建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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