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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顺德大良街道关于违章建筑投诉的回复有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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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 2019-7-15 10: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佛山顺德大良街道关于违章建筑投诉的回复有悖法律
1.jpg
有些刺眼的违章建筑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化,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这一基本道理,几乎已经深入到所有政府官员的脑海中,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不少官员尤其是基层官员自觉不自觉地偏离法治轨道,动辄凭自己的“想法”处理事务,有的甚至是以组织、单位的名义干着有悖于法律的事情。谓予不信,兹举一例:日前,广东佛山顺德大良街道有居民发给我的一则【佛山12345】平台给出的回复,就是一个基层政府和基层官员脑中无“法”、行悖于法的典型案例。该“回复”全文如下——
  【佛山12345】您好!您反映的违建问题,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答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21日到达被投诉地点(大良街道北区锦龙路皇帝酒店后门)进行调查,发现该位置即通由大巷尾有一铁皮搭建棚(士多店),该店主已办营业执照并用于销售商品。经初步调查,该位置的铁棚主要是经多年前的北区居委会提供店主作为特困户经营商品之用不是私人住宅,店主已出示了相关居委会证明材料。相关具体情况,我局将会继续调查跟进。欢迎您再次使用佛山12345。
  “回复”中的“我局”,想必该是拥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该说,作为执法部门,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分重视群众的诉求——在接到群众有关违建的投诉之后,该局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在调查中发现该违章建筑的店主早已办了营业执照,店主搭建的铁棚是多年前的北区居委会提供给特困户经营场地。应该说,当年北区居委会的初衷是好的,释放的也是一种关爱弱势群体的善意。然而,违章建筑由于“违章”,势必影响视觉形象和生活环境,同时也会影响他人的权益。据说,2019年7月13日下午,因店主将下水道堵塞,导致粪水漫溢,臭气熏天,不但影响周边住户,甚至让路人掩鼻而过。随着人们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周边的居民开始对这处违章建筑表达不满,并开始向执法部门投诉。再说,店主在经过多年的经营之后,也已经甩掉了“特困”帽子。这样,一道题目便摆在了大良街道的面前:是继续让这处违章建筑存在还是顺应居民的要求依法予以拆除?显然,在举国上下致力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处违章建筑必须予以拆除!
  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章建筑,需要顾及基层政府的态度和意见。现在的问题是,当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员进行调查后,大良街道给出了一个带有继续保留违章建筑之意的回复,这让执法部门碍手碍脚、左右为难了,于是没有依法拆除,而是很巧妙地给出一个可进可退的态度:“相关具体情况,我局将会继续调查跟进”。我想,既然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就该以“法”为大,不能以关爱特困家庭为由允许违法行为的存在。作为一级政府、作为党政干部,必须要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底线思维。对于大良街道北区锦龙路皇帝酒店后门的违章建筑,大良街道理应配合执法,支持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此处违章建筑何日拆除?本博主将继续予以跟踪报道。
  反腐与维权博客  罗修云








罗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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