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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民政发〔2018〕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襄阳民办〔2018〕29号)文件精神,为获得非法社会组织的信息和证据,希望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重点打击的非法社会组织有:
(一)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为我们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参加人、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网站、电话、邮箱、微信群等。老河口市民政局 举报邮箱:<330410995@qq.com>;举报电话:0710-82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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