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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9-9-24 10: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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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凯旋城小区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发现,凯旋城小区楼顶搭建四处,分别是37号楼一单元、二单元、三单元楼顶、14号楼二单元楼顶。其中,14号楼二单元楼顶、37号楼二单元楼顶为两处钢构玻璃雨棚,各3平方米,已使用两年;37号楼三单元楼顶搭建为砖混结构,约6平方米,车城执法大队已于2019年4月进行了局部拆除,并已处于停工状态;37号楼一单元正在搭建,经走访了解,此处是3004号业主王秀丽搭建钢构架3平方米,目前准备作为葡萄架使用,打算后期房屋修缮时改造成玻璃雨棚。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3004业主王秀丽停止施工并拆除。
二、处理建议
经实地察看,该处搭建均处于各业主自己房屋楼顶,墙裙及电梯楼将使用部分相对隔开,属于相对封闭空间。部分阳光棚、雨棚使用已有两年,搭建的构筑物在业主楼顶,拆除需要通过业主的室内进入现场,拆除难度较大。建议由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召集业主会议,与业主协商自行拆除,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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