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村对土地的管理和认知不当,对于自家宅基地周边的土地不断地去侵占,经常出现两家人为一块土地打架的事情发生,就有了千里家书只为墙,礼让三尺又何妨的故事,那现在我国是怎么对这些土地进行管理的呢,发生纠纷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国,土地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村集体所有权的集体土地。而对于宅基地来说,宅基地和其周边的土地以及其他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 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的自留地是相连或者相邻的一个整体,都是归集体所有,如果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以外再搞建设,那么这部分建设的用地就会被认定为是超出的面积,就会被收取一定的费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群众所有制,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给于村民用于建设住房的,农村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所有。 村委会出面解决:村民争占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的纠纷,若双方无法和平解决,可由村委会来协商解决,告知宅基地以外空闲地的归属,并让双方各自退步,进一步解决问题。 双方和平协商解决: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对于这类纠纷,最好是双方和平协商解决,毕竟这都是些鸡毛蒜皮小事,不应为此发生不愉快,若二者协商解决,省时又省力。 申请仲裁:村民争占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引发的纠纷,若村委会还无法解决,则由人民法院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 所以,农民还是不要随便使用宅基地以外的土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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