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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州市 2019-9-26 09: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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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宜城公交公司将公交车作为校车接送中小学生”的情况收悉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一、公交车接送学生具有合法依据。《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完善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时间、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市楚运公司正是在遵循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接送学生服务。
二、公交车接送学生是城市管理的需要,是宜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需要。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宜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方案》和《宜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宜城市创卫办在督办任务清单第三十六条明确要求交通部门与学校对接,利用公交车接送孩子上学。此举旨在解决我市中学生“上学难、交通难”的问题,抵制乘坐“黑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三无”车,以及三轮车、电动车等,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平安出行”。
三、市楚运公司参与接送学生的是公交车,其性质不是校车。按照制定的方案,市楚运公司目前投入接送学生的公交车共20辆,由持A1或A3驾驶证的65名经验丰富的公交车驾驶员轮班接送。接送的对象为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职业高中、市城关中学的中学生,小学生不在我公司接送范围之列。接送的专线共有13条固定线路,沿途停靠点近260个,学生上车刷卡每人次1元,并未像校车那样按月收费。
四、除安装驾驶室防护栏外,公交车应该具备的硬件设施该公司公交车全部具备,比如全方位GPS实时监控系统、语音播报、吊环扶手、灭火器等,正因为公交车不是校车,该公司没必要像匿名网友说的那样将窗子也安装护栏。而且该公司所有车辆均按规定足额购买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学生乘车安全有足够保障。
综上所述,市楚运公司履行了公交服务于市民、服务于学生的义务,并未将公交车当作校车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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