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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9-9-24 15: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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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现将该情况回复如下:
在接到该投诉后,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老味道”小吃店位于工商街与美佳乐交汇处向里面约15米,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于是执法人员对该店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店主将突出的部分进行拆除(具体标准为广告牌整体上移80公分,卷闸门整体后移40公分,使整改后的门面、招牌达到美观、规范),限七日之内自行整改到位,并要求该店主对油烟噪音等问题进行自行整改,该店主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该店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真诚地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东宝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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