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黄冈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鄂黄第二过江通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鄂黄第二过江通道 2、建设单位: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本项目高速公路起于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接大广高速公路,止于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接武鄂高速公路。项目快速路起于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街,接南湖路,止于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接鄂东大道。 5、建设内容及规模:高速公路路线全长26.122km,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沿线设互通式立交4处,其中枢纽互通2处,为起点大广高速相交处、终点武鄂高速公路相交处;一般互通2处,为规划的G347巴陶一级公路相交处、S409江北一级公路相交处。同步建设服务区、管理养护等沿线设施。快速路路线全长8.105km,按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设置一对上下桥匝道接鄂东大道,同步建设管理养护等沿线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2、联系人:罗女士 3、联系方式:0713-8825878 4、通讯地址:黄冈市新港二路交通大厦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联系人:苗工 3、联系方式:18302717587 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香樟东路1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说明:请填写公众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黄冈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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