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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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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有个叫做鄂州第一网的网站,第一是作为形容词使用的,本人查阅了一下相关广告法,仍不得其解,还请东湖社区鄂州的高人给予指点!谢谢!
根据《广告法》第七条规定: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虽然“首家”“第一家”等词汇在广告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和最佳等用语很接近,因此,不符合广告法。
在限定范围可以被客观证明的情况下,此类词语可以在证据充足的条件下进行使用。
否则不能使用这一类的用词,包括唯一、第一、最等用语。
第一,对于无法证实或者证伪的形容词要绝对禁止使用,例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优秀”、“独一无二”等。
第二,对于没有限定范围或者限定范围无法通过客观证据证明的描述,属于相对禁止使用,
例如“顶级”、“最高”、“最大”、“最先”、“全球首发”等。
第三,在限定范围可以被客观证明的情况下,此类词语可以在证据充足的条件下进行使用。
作为形容词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应禁止出现在广告中。
这类用于形容空间、大小、多少、新旧、优劣等程度描写的绝对化用语很多,
除了《广告法》列举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外,
国家工商局还曾明确答复,“顶级”、“极品”、“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但是作为形容词的绝对化用语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合法使用:
一是用于同一品牌或同一企业内部的产品描述,
二是表达企业的经营理念或目标追求,
三是作为固定用语中的一部分。
而绝对化用语如果作为序数词或数量词出现在广告中,则可以如实使用,
但需要同时具备这样的条件,即表述真实、完整清楚,不至于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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