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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9-10-11 14: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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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9日,接到贵局《关于襄阳襄州区紫园小区房产证什么时候可以办理的督办单》(编号C82)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督办单上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反映“紫园小区1期买房到现在快7年时间了,房产证办理遥遥无期,后期面临 孩子上学一些列问题无从解决,咨询现在紫园问题到底归那个负责,什么时间可以办理房产证,不要让我们无休止等待下去”的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紫园小区开发商是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4宗地,证号分别为B’(2011)410132016-1/-2/-3/-4号,面积分别为21566.9平方米/26666.7平方米/23333.4平方米/21580.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方式为出让。目前,紫园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存在以下问题:
1.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4宗地分别办理了抵押登记,权利人均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股份襄阳分行,目前,未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州区人民法院对“紫园小区”部分房屋分别进行了预查封。
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紫园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产权人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除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外,还应该提供该小区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建筑工程验收备案证》,注销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后,先为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产权首次登记,然后由产权人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业主共同申请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涉及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屋还须解除查封方可办理。
不动产登记属于依申请登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登记机构,对开发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只能积极协调。对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与襄阳晴川盛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协商解决紫园小区办证问题,督促其尽快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但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未申请办理。目前,区政府已成立工作专班,处理解决紫园小区相关问题,建议业主积极与开发商及工作专班联系,尽快申请办理。
襄阳市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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