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碧桂园星荟 不按要求设置样板房、连廊设置不合理严重影响通风和采光 我是襄阳碧桂园星荟的业主,现反映其未按相关文件要求设置样板房,连廊设置不合理严重影响通风和采光等相关问题: 一、襄阳碧桂园星荟未按要求设置样板房问题 襄阳碧桂园星荟从开始出售商品房时就未设置117平米户型样板房,近期143平米户型样板房又拆除改为140平米样板房。 《襄阳市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襄房字 [2018]116号)第七条 “开发企业开发的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在申报预售时,应当将全装修方案一并纳入商品房预售方案,并按照装修设计文件设置样板房及产品展示区,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参照标准,在相同户型使用同样工艺及同等材质情况下,交付房屋的硬装部分标准不能低于样板房硬装部分标准,具体装修质量和标准由双方在装修合同中明确约定。样板房保留的时间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现请求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责令其按照襄房字 [2018]116号文件第七条要求,设置117平米户型样板房,恢复143平米户型样板房,以便我们业主验房参考。 二、襄阳碧桂园星荟连廊护栏全部砖砌严重影响采光和通风问题 襄阳碧桂园星荟消防连廊护栏全部用砖砌,足足有一米多高,严重影响采光和通风。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标准)第三章第3.1.2条规定:“建筑布局和间距应综合考虑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要求,”“建筑布局应有利于在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另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994年2月1日起施行)1.0.5条规定了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中1.0.5.4条规定:“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现请求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责令其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借鉴市区其它小区将砖砌连廊改为玻璃或铝合金护栏,保障中间住户采光和通风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