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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9-10-21 16: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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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关于网友反映襄州区石桥镇卧龙矿泉水开发公司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有关问题的情况回复(1)
关于网友反映襄州区石桥镇卧龙矿泉水开发公司职工无法办理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10月16日,匿名网友在东湖社区发帖“反映其是襄州区石桥镇卧龙矿泉水开发公司的一名职工,97年公司倒闭至今,公司职工生活、待遇无人问冿。就拿我来说吧,从97年至今没见过工资或者可怜的生活费。到现在我已近60岁,开年要退休,可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退休首先自己先拿出十几万元交社保才办退休,请问政府,不是说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不再追交了吗?”的舆情收悉。区人社局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单位调查核实,依照政策积极回复。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其生活、待遇问题
据了解,襄州区石桥镇卧龙矿泉水开发公司的主管部门为原襄州区粮食局,其生工资、生活费等,可向其单位或主管部门诉求解决。
二、关于其社保追缴问题
按政策,享受退休待遇必须达到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足额缴纳社保费。截止目前,国家、省、市均尚未出台2019年1月1日前的社保个人不再追交的相关政策。
三、关于其社保费补缴问题
匿名网友由于没有具体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无法精确查询其参保情况,因此不能与其直接对接沟通。若该网友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未到退休年龄,其参保存续期间存在欠费的可以按照现标准进行补缴,据测算每年需1万元左右。若该网友未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则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
特此报告。
2019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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