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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 2019-11-5 1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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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你好!收到你的留言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军店镇政府等单位就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你户属军店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你本人常年在外务工,你妻子在房县某保险公司工作,因已达到脱贫标准,经过评议公示,于2016年实现脱贫。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等工作要求,现继续享受精准扶贫各项政策。
2.2019年,你儿子皮翰林从郧阳中学考入华中科技大学,根据我县教育扶贫相关政策,贫困家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减免学费,按照其意愿,可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皮翰林于今年8月办理助学贷款8000元,同时,军店镇团委积极为其协调申报了团县委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帮助其获得助学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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