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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恩施州 2019-12-5 16: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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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东湖社区所反映的“我们在来凤县污水全覆盖项目中实施防腐施工,施工完成后,对方以未验收为理由无限期拖延农民工工资款,进场施工时,我们要求监理和对方告知验收程序,对方一直拒绝。现场无监理和隐蔽作业,安全员。无任何施工手续,现无限期拖延,提出非法要求,让我们去找项目部签字。工资被拖欠。”情况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1.来凤县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工程施工手续及验收程序均制定有具体流程,严格按图施工。各乡镇施工现场派驻了甲方代表、监理、专业管理团队等人员,同时乡镇人民政府也成立污水推进工作专班对该项目进行督办督导。各部门人员每天都在现场按照施工建设规范,监督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同时项目公司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料来拨付工程进度款。
2.三泰(来凤)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和安徽省科林环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已按照程序向一体化设备供应商拨付预付款和进度款;防腐施工仅是一体化设备组装的一个单元,设备供应商与其自行选定的防腐班组双方签订协议。工资纠纷为设备供应商与其自行选定的防腐班组之间的纠纷。
3.一体化设备为整体设备,SPV公司及总包单位要对设备整体进行验收。目前SPV公司及总包单位尚未收到相关验收资料,不具备验收条件。
4.总包单位反馈,一体化设备供应商已经在设备防腐施工作业过程中向其防腐班组支付了9万元。根据设备供应商与其防腐班组的协议,尚未办理验收手续,目前不具备尾款付款条件。
下一步,我县将督促SPV公司及总包单位积极协调一体化设备供应商和其防腐班组之间的劳务纠纷。同时,督促SPV公司、总包单位加快对一体化设备的验收工作,由总包单位根据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验收资料,按照验收程序加快对一体化设备整体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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