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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发区金源世纪城物业擅自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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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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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9-12-2 16:03:38 |阅读模式
金源世纪城物业公司私自贴出告示就直接开始收取停车费,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这项,属于超范围收费,应当经过业主双过半同意,怎么分配,产权应当清晰,有文件资料才能开始收费!根本就不是其所谓市场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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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东莞市 2019-12-2 17: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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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9-12-3 07: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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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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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苏州市 2019-12-11 10: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到荆楚网热心网友反映“金源世纪城物业擅自收取停车费”,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责成开发区住建局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金源世纪城”项目自2014年开工以来,共建成5个住宅地块,总建筑面积160多万方,10970套商品房,地下车位8046个。荆州世纪新城投资有限公司选聘湖北民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承接管理荆州金源世纪城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前期,开发区住建局已接到关于金源世纪城小区停车收费诉求,联合范家台社区、联合派出所、荆州市物业管理中心、联合街办、民发物业公司等部门多次现场协调,协调意见如下:
1.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荆价房服〔2018〕43号),开发商采用“租售并举”或“临时停车收费”的方式来满足业主的需求。
2.原停车费月租为260元,临时停车24小时15元封顶,10小时以内收费10元;经过协调后,取消原260元的月租收费,临时停车24小时收费15元,原10小时以内收费10元调整为14小时以内收费10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民发物业公司在各小区主出入口粘贴并公示了“金源世纪城停车收费价格”,公示期达15天。
3.住建局工作人员也与诉求人电话沟通过,物业公司为服务型企业,为小区提供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服务,属有偿服务,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价格,属市场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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