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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9-12-12 17: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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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夏沁辉、杨运涛
办理时间:2019.12.12
办理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接到投诉后,经古城中队城管执法人员现场了解,襄城区新街公安局家属院白姓居民因身体原因,需要用鸽子食补,所以在四楼家中阳台上圈养了几只肉鸽,鸽子产生的声音、羽毛及粪便对小区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存在扰民现象 。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做工作,要求其及时处理鸽子,同时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在期限内消除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下一步,中队将安排队员对此处加强监管,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办理结果:目前,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做工作,要求其及时处理鸽子,同时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在期限内消除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下一步,中队将安排队员对此处加强监管,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承办单位:襄城区城管局古城中队0710-351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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