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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20-1-10 15: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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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工作人员多次到伟星潺陵小区协调,根据调查情况,做了多名信访人的解释工作。
1、关于物业不作为的问题。根据《荆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组织重新选举产生业委会主任及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2、游泳池出租的问题。游泳池属伟星潺陵小区公共公用设施,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委员会委托经营,小区业主使用享有优惠,其他人使用是市场价,每年物业服务企业上交业委会1万元(已公示)。至于游泳池的水费变成水损,经过水改后实行终端供水自然就不存在有水损了。
3、水改的问题。水改费原定3000元,业委会2018年向政府申请水改补贴每户500元,业主在时间界定内交2500元,超过时间自已付3000元。待水改全部完工后物业服务企业将公示广大业主。
4、关于物业捆绑收费的问题。住建局工作人员已责令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停业主供水。水务集团要求业主交清前期水费后才进行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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