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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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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 » 宜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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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高新区昌耀学苑小区地下车库地车位除收取每月250元的停车费外,还收取50元每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合计包月停车费为每月300元,而同区域的其他小区地下停车包月停车费最高仅为250元,昌耀学苑地下停车位包月租赁收费明显过高;2、《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对地下车库包月停车费为300元进行约定,在该买卖合同“附件九: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约定”中仅列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名称,未写明具体条款,在“附件十一:补充协议”8.1中虽约定“青请房屋买受人详细阅读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全文,房屋买受人一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房屋买买受人已详细阅读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全部内容”,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相关销售人员并没有仔细介绍《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也没有向购房者提示注意该条款的约定,要求买受人阅读《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且该条文并没有加粗加黑以引起购房人的注意。因此,投诉人认为该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明显过高,根据《宜昌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恳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引导经营者依法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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