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快过年了,各家各户在外打工的人也都踏上归程。河南某车站就有这样的大爷,在坐火车回家之前他换上了今年买的15块的新鞋,喜滋滋的往车站赶路。大爷说自己老家有过年要换新鞋的习俗,平时打工赚的钱也都寄回家了。大家看到都神佑感触,农民工的钱是真的不能欠!国家也正式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条例,从今年的五月一号开始正式实行!
人社部明确提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拟每日加付利息。
条例提出农民工工资每月至少足额发1次,未支付工资的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加付至少50%赔偿金。实现实名用工,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覆盖。 目前我国工资支付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农民工欠薪问题。
要对农民工欠薪中最严重建筑企业加大检查和处罚的力度。 1、如果事业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最高加付100%赔偿金,吹风会上,张义全指出,由于长期以来一些行业生产组织方式不规范,源头上建设资金不足,治理欠薪制度措施刚性不够,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属地政府与部门监管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屡治不绝。 2、对此,《条例》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属地政府和部门的法律责任,尤其在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条例》确定了更有力的处置处罚措施。 3、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介绍,按照《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超50%、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条例》规范了工资的支付形式,如要求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等。
相信下一年春节,农民工朋友们一定能怀里揣的鼓鼓的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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