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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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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20-2-9 19:5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新洲崛起_阳逻 于 2020-2-9 20:04 编辑

关于对《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的解答

今日新洲  今天

新洲区交通大队关于对《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的解答

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3号通告,自2月8日0时始,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行政执法车辆、清障专用车、事故勘察车、垃圾清运车、邮政车、殡葬车、金融押运车)、区直各相关部门进村入户所用私家车外,对区内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区交通大队现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管制的车辆有哪些?
除《通告》中规定的车辆外,其他的机动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2、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管控?
一是利用区内智慧交通系统,对违反禁行管理车辆实行24小时电子警察管控;二是落实力量上路巡查,进行现场查处管控。

3、遇突发情况和群众生活急需,机动车需要通行怎么办?
居民突发疾病等需要使用私家车的,先通行,再报街镇指挥部登记审核,后到交管部门补办相关手续;群众日常生活急需用车的,由辖区街镇负责解决;跨街镇行政区的遵从3号通告的规定。

4、对违反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如何处理?
由区交通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直至记12分。

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交通大队

2020年2月8日

来源: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交通大队

出品:新洲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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