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关于人员外出政策调整后相关出行的 补充规定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和湖北省关于“继续严格执行加强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守牢管住离汉离鄂道口,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规定,按照随州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我市严控人员输出输入。对符合要求的人员只办理离广到汉或外省返广手续,暂停办理广水人员出省及到省内其他地方审核手续。 一、关于出广人员管理。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目前离开广水只能到武汉,禁止在广水人员出省。以下四类人员可以出广水到武汉: 1.武汉在广医护人员; 2.与武汉防疫建设有关人员; 3.与武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急需复工的企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以上人员需要所在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复工证明、单位或企业召回证明、企业或个人工作所在县级防控指挥部或街道(社区)出具同意接收证明、现在广居住地镇办出具出行证明(含外出原因、健康证明、驾驶车辆牌号、随行人员情况等)等四项证明,填写离广人员申请表,由所属镇办网上(微信)报指挥部审核同意后可到汉。 4.需要出广救治(购药)的病人:一是确需出广到随州、武汉治疗的危急重病人,凭广水市级医疗机构(一医院、二医院、中医院、妇保院等)转院证明予以放行,生活不能自理的随行陪护人员不得超过两人,在出境时做好登记、查验、测温、消毒后放行。二是目前特效药物(如靶向药等)全市只有市一医院、应山云锦大药房可供药,对广水断供,确需要到随、到汉购买的,凭市一医院相关证明、经审核的离广人员申请表予以放行。对上述两项以外的,不予放行。 二、关于返广人员管理。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目前省内之间严禁人员往返流动,返回广水只能是在外省广水人员,以下三类广水在外省人员可以返广: 一是外省在广工作人员; 二是假期出省探亲人员; 三是因奔丧、照顾生病亲属等特殊原因需要回广人员。以上人员需要其工作单位出具返岗通知、外地街道(社区)出具健康证明、本人所属镇办出具同意接收证明。各卡口查看上述相关证明后做好登记、查验、测温、消毒后放行。对无相关证明手续的不予放行,告知其原路返回。 三、各进出通道卡口要严格查验出入车辆乘员(包括公务车、执法车),防止借机违规带人出入广水。 交通管理和社会稳定组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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