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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恩施州 2020-8-3 17: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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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googheart”:
针对您2020年4月4日在《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的“广银翡翠城租赁停车位是否违规”的问题,我局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售楼部销售人员告知20年使用权的地下车位定价约为10万,且没有产权”的问题:
经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广银翡翠城地下非人防工程车位共计891个,人防工程车位共计44个。根据《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投资者可以对其投资开发建设且依法取得所有权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销售、出租等交易。地下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连建地下工程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和现状,地下工程所有权人可以依法对停车位进行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交易。广银翡翠城开发商可以对其投资开发的地下车位进行租售,且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与商品房不动产证记载的年限相同,目前该公司的产权停车位正在办理规划验收,不存在“20年使用权的地下车位定价约为10万,且没有产权”这一说法。
恩施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1月15日批复(恩市政函[2020]2号):原则同意《关于恩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人防工程车位租赁指导价拟定方案的请示》(恩市人防(2020)1号)。该方案第二条明确:恩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人防工程小型车位(标准车位)的租赁指导价格为150-210元/月、个,子母车位的租赁指导价格为290-330元/月,个。恩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人防工程小型车位、子母车位租赁价格均按此指导价格执行;非人防工程车位的租售价格可参考此指导价执行。
二、“部分地上停车位以商业区车位的定义对业主进行高价租赁,每月定价300元”的问题:
经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2020年6月,恩施市广银置业有限公司将地面车位全部移交给丹江口市新鸿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此物业公司通过成本核算做过一次收费公示,后通过社区与业主协商未达成一致便取消了此收费公示,并未执行,至今也未收取任何地面停车费用。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持续加强对该公司车位租售价格行为的监管。
专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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