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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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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20-4-15 14: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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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东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个别人员散布针对我司的不实言论、影响我司声誉、扰乱我司经营秩序的声明函
近期,我司发现有个别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一些不利于我司的不实言论,利用这些恶意诋毁、诽谤我司的失实言论,企图以该手段在市场上败坏东轩名誉。严重影响、误导不明真相的合作伙伴和客户对我司的正确认识,使我司的良好声誉受到了极大影响。针对上述侵权事件,我司已收集、保存全部实质性资料和证据,其行为已对我司构成严重的名誉影响和经济损失,其造谣、诽谤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律。
在此期间,我司联系到该类信息发布者。在与这些不实言论、网络诋毁言论发布者的沟通中,我司抱着积极、公正、良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询问发布者其发布该信息的真实诉求以及目的,希望从本质上进行友好解决。
目前,我司针对此事件进行梳理,保证公司发表的言论真实,事实清楚,为公司所陈述的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司(荆门东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荆门市掇刀区望兵石路9号,电话号码为:0724-8660088)根植于荆门装饰装修行业二十余载,有着广泛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业内口碑。
二、关于330家属区旧房改造工程纠纷,其事实情况如下:
1、我司跟业主刘某芳2019年11月4日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于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2月28日对业主刘女士的330家属区旧房改造(建筑面积64平米),工程提前完工后2020年元月13日对房子做全房保洁,完工后业主刘某芳在没有跟我司收房的情况下私自进去住了,也没有按照合同付我司装修尾款。业主2020年2月5日发现问题联系我们,我公司本着对客户负责的宗旨,我司复工后第一时间2020年3月25日和供货商家惠达斯瓷砖王总及宾步复合地板周总上门了解情况,刘女士家厨房瓷砖有3处瓷砖表面有小的划痕和碰缺,复合地板有3处像绿豆大的破损,初步断定后期人为不小心造成的,我们也是无条件答应对有问题的瓷砖地板进行更换,但刘女士坚决不同意,要求更换全房的瓷砖和复合地板,协商没有达成一致。
(注:我司装修工程完工后保洁做完验收瓷砖和复合地板都没有任何问题)
三、关于纠纷调解过程如下:
1、2020年3月31日上午10:30,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协会办公室主任叶向荣、东轩装饰客户经理陈某波、惠达斯瓷砖荆门总代理王某一行,到刘某芳家中实地查看了相关情况后协商,我司为了早点处理好此事件,退一步愿意将厨房及阳台地砖、全部更换,客厅及卧室木地板瑕疵共计三处地板更换。刘某芳表示同意。
下午,刘某芳到公司表示不同意上午的调解方案认为瓷砖,地板有质量问题。(后期我们也给业主提供了瓷砖和地板的检测报告)可以证明瓷砖和地板没有质量问题。
2、2020年4月1日上午,刘某芳电话联系荆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反应情况。并约定于4月7日下午到装饰办面对面调解。
3、2020年4月7日下午,荆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危某安、祝某、东轩装饰总经理李华、惠达斯瓷砖荆门总代理王某、宾步地板荆门总代理周某明、业主刘某一芳在装饰办办公室调解,东轩装饰表示将厨房及阳台地砖、全部更换,客厅及卧室木地板瑕疵共计三处更换,同时将木地板的质保期限提升至两年,两年后如再有问题,将全部更换。刘某芳表示不同意,并同时向东轩装饰索要4万元赔偿。当天调解未达成统一意见。
4、2020年4月8日,业主刘某芳联系荆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祝某,表示赔偿款可降至3.5万元。
5、2020年4月9日15:00,荆门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祝某、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协会办公室主任叶某荣、荆门社区网装修版块版主杨某某、张某、东轩装饰总经理李华、惠达斯瓷砖荆门总代理王某一行,再次来到业主刘某芳家中。为了早点解决此事,公司原意与其协商1.5万元返工费用由业主自己处理问题瓷砖,但业主始终坚持2.8万的返工费用,当天调解未达成统一意见。
四、我司声明:对于个这次事件公司完全处于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在处理,但当事人不按正常合法途径维权,大量散播诬陷公司的言论,并恶意敲诈公司。我司对于利用这些恶意诋毁、诽谤我司的失实言论以及扰乱我司经营秩序的行为表示严正抗议,请相关不法人员接到声明函后立即停止类似行为,认清法律后果,同时我司也将不再和当事人私下协商赔付事宜,一切按合同和法律规定解决问题,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客户、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伙伴等能理性看待问题。在此感谢广大荆城人民对荆门东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关注、厚爱与支持。
荆门东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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