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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金岛·香溢花城违建不拆除,时隔1年违建建筑再次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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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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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仙桃市 2020-4-22 18:2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岛•香溢花城小区在2019年初在未办理规划审批下,私自抢建小区2号配电房,约12米高。因配电房属于特种危险建筑,违反《咸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退让控制要求78、80、86、88条之规定。我在2019年3、4月分别向市规划、区城管反映。监管部门明确开发商未经批准、私自违建问题。后选址了新配电房。
        但开发商在规划未批、责令改正下,对“违建半成品”一直拖延时间不拆除。2020年4月,开发商利用疫情“打游击”,再次对该违建施工,砌墙,即将完工。
   《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3条: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第24条: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城管执法部门应及时制止,依法快速处置;第29条(1)以书面形式责令停止建设,不停止的查封现场(2)对违反城乡规划事实的建筑,依法下令限期拆除决定书(3)逾期不拆的,依法强制拆除,并处工程造价10%罚款。
     4月20日我向区城管反映无答复。请政府有效有力执法,拆除期限到了要拆除,要管到位。1年了,违建再次重启对法规公然漠视。再不解决都做完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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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仙桃市 2020-4-25 01:1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情况反映人,4月24日,在我举报后,咸宁市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联系我,首先告知我:该小区有规划审批。在我明确回答小区是有审批,但该违建“半成品”没规划审批,私自做的,现在又开始做。区城管工作人员告知我:未经规划审批的,查处职能不归他们管,查处找规划部门。
     请问咸安区城管部门,违建问题,我在2019年向你们举报,你们仅仅上门让其停工。1年来,违建不处理,不拆除,不上报。这次举报,竟说不归你们管?
      我再次查到2019年1月发布的《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第二章第9条:咸安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内违法建设控制工作的主体。第12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该小区地处咸安区,小区是在咸安规划区内,查处职能明显是咸安区城管。
     1年前开发商违建起框架,1年后继续违建做砖墙。我就问一句这个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违法建筑,到底归谁管?还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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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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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20-5-14 10: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shangdaxue168:
    您于东湖社区《民生热线》栏目提交的“咸宁金岛·香溢花城违建不拆除,时隔1年违建建筑再次动工”信件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于2013年4月—2018年7月为该项目分期核发四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您反映的两层配电房,未经我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属违法建设。
    二、此前,该区域批前、批后执法相关职能均属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在此期间,您就该项目违法建设配电房一事向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反映过,咸安区城管执法局对该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停工处理。
    三、目前,按照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相关执法职能划转我局。收到您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安排有关人员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巡查,该违法建设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未进行施工建设。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相关规定,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咸宁市资源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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