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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4月底,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民政部关于做好第四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274号)和《河南省民政厅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与湖北省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20]34号)要求,信阳、黄冈两市民政局为做好联检工作,经协商,印发了《信阳市民政局黄冈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豫鄂线信阳黄冈段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民文[2020]70号)。
豫鄂线信阳黄冈段于2001年勘定,2005年、2010年、2015年分别进行了三轮联检。豫鄂线信阳黄冈段全长约331.5公里,由三段组成,即新县红安段、新县麻城段、商城麻城段。该段共埋设2颗界桩,分别是8号、9号界桩,均为单立双面型界桩;一个三交点。豫鄂线信阳黄冈段的联检工作由信阳市牵头,黄冈市配合实施。双方联合成立了豫鄂线信阳黄冈段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作出了时间安排,要求毗邻县(市)民政局均应成立本级联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段界线联检工作,8月份接受两市民政局对界线联检工作的实地抽查,整理汇总县(市)联检成果资料,起草联检工作报告,联合上报两省民政厅。
同时,信阳、黄冈两市民政局还制定了《关于处理信阳黄冈段行政区域界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签订了《信阳市民政局黄冈市民政局共同创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协议》,确保豫鄂线信阳黄冈段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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