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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0-5-17 18: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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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高店乡永年村,母亲一个人在家,属于政府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国家政策规定对精准扶贫家庭实行自来水安装到户,村里也收到了水管及其他配件,但是村委宣传不到位,老母亲在家根本不知晓有这个政策,等自来水工程完工才发现其他住户已经安装,遂找到永年村村委会,村委领导推诿责任,一推再推,又找到精准扶贫负责人,经负责人中间协调答应安装自来水,但是村委让我母亲缴纳700元工程费,村委领导说交700元钱就不用我母亲管了,自来水包安到户,保证家里有水吃。母亲缴纳工程费后又拖了半年,于今天开始来家里挖沟,但是挖沟的一段水泥路大约一米左右,又向我母亲要200元工钱,另外水管需我母亲出钱购买。安装水管其他水沟如果由他们挖就要80元/天,自己挖也可以,母亲手里没钱就叫儿子回来帮忙挖沟。
我想问问,这种费用缴纳是符合规定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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