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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6-10 11: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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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神农群众 ”:
2020 年 5 月 18 日接到群众网上关于“松柏镇松柏村三组村民房屋违建”的投诉后,林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我单位积极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田产付,田洪父女家住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松柏村三组,二人分别在正房背后,和正房左侧建设房屋附属。经调查:当事人田产付2017年7月在主房屋背后建设三层房屋附属,面积 74.8 ㎡,在主房屋右侧一层附属房屋面积27㎡,均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当事人田洪2019 年 8 月在主房左侧建设两层房屋附属,面积249.76 ㎡,其中 30 ㎡系松柏镇人民政府考虑为改善人居环境同意其建设,超面积建设附属219.76 ㎡。
二、现阶段处理情况
(一)执法文书下达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先后对当事人田产付、田洪下达了《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神城管责拆字〔2020〕第007号、神城管责拆字〔2020〕第008号),《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神城管限拆告字〔2020〕第001号、神城管限拆告字〔2020〕第002号),《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神城管执限拆字〔2020〕第001号、神城管执限拆字〔2020〕第002号),《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事先催告书》(神城管拆催字〔2020〕第003号、神城管拆催字〔2020〕第004号),《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违法建设强制拆除决定书》(神城管执行执决字〔2020〕第002号、神城管强拆决字〔2020〕第001号)。
(二)当事人田产付违建处理情况。当事人田产付于2020年8月31日自行拆除了主房屋右侧的厨房和烤火房;当事人田产付收到《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后,在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下,于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配合城管执法局将房屋背后三层附属面积74.8㎡,拆除完毕,考虑到当事人建设附属时用钢筋圈梁与正房主体嵌合在一起,若将附属的墙壁全部拆除,会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所以在拆除附属时保留2米的界墙作为正房支撑,执法人员要求不得对拆除后附属进行恢复建设,或砌砖封堵。
(三)当事人田洪违建处理情况。当事人田洪于2020年11月9日收到《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起六十日内,未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截止到2021年5月9日当事人田洪也未向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按照规定对于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在对当事人田洪违法建设强制执行前,我单位对执法程序再次审核。因机构改革,林区规划部门从住建局分离,合并到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林区城管执法局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执法主体,本单位前期对当事人田洪下达的执法文书,作撤销处理。对当事人田洪违法建设交由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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