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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 2020-6-10 11: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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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班调查,松滋翡翠城项目规划方案批准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142个,其中:商业停车位(地上)92个,住宅停车位1050个(地上363个、地下687个)。松滋翡翠城开发商(湖北广银置业有限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规划的车位(包括地面车位和地下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出卖人,即出卖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关法律法规对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暂无明确规定。如小区业主对地面停车位买卖事宜存在异议,应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基层法律服务站所可提供免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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